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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报 2017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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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县(市)畜牧兽医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的意见》(黑政发〔2015〕25号)精神,2016年我省启动实施了“两牛一猪”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当年落实的资金补助计划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三年补助计划指标。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生猪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构建现代畜牧产业体系,2017年扶持组织化程度高、牵动能力强、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成熟且带动农户增收的生猪养殖项目。现将2017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扶持采用“种猪养殖场+农户(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垦和森工系统建设的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须在当地注册登记,成员以农民为主,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养殖模式,新建符合标准的存栏基础母猪5000头以上,且存栏育肥猪5万头以上,年可出栏生猪10万头以上的养殖项目。种猪养殖场要与农户签订五年内不改变经营方式明确农户收益的代养协议,并负责统一供种、统一供料、统一技术服务和统一生猪销售。农户负责代养商品猪,且新建生猪存栏规模在1500-6000头,年可出栏生猪3000-12000头的商品猪育肥场。种猪养殖场(公司)自建商品猪育肥场育肥的项目不在扶持范围内。


存栏基础母猪5000头以上的种猪养殖场和年可出栏生猪3000-12000头的商品猪育肥户均指同一个场区最低建设标准。


二、扶持范围


扶持2016年5月1日后开工建设(破土开槽或打桩筑基)的符合扶持条件的生猪养殖项目。已纳入2016年“两牛一猪”项目补助计划的不在补助范围内。


三、建设标准


(一)种猪养殖场:执行省畜牧兽医局制定的《种猪养殖场建设标准》(附件1),并支持先进饲养技术、先进生产工艺、先进养殖模式、绿色生态技术的应用。


(二)商品猪育肥户:具体标准由各县结合实际代养模式确定,要符合防疫、环保、用地规划等有关要求。


四、补助标准


(一)种猪养殖场:按存栏基础母猪5000头为一个单元,每个单元补助1000万元。


(二)商品猪育肥户:贷款额度要与建设规模相匹配,年出栏3000头生猪,贷款额不超过180万元,每增加1000头出栏,贷款额最高增加60万元。省级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超过3年期基准利率的按基准利率计算,贷款利率低于3年期基准利率的按实际利率计算。


五、补助方式


(一)种猪养殖场:项目对种猪养殖场土建、设备投入进行补助,实行“先建后补”。种猪养殖场及与其养殖规模对应的每个商品猪育肥户土建完工并设备安装完成,且存栏基础母猪数量达到确定规模100%、每个商品猪育肥户存栏生猪数量达到确定存栏规模60%以上的纳入补助范围。项目建设期限原则上为2年(从补助计划下达日期开始计算),对于不能按期完成的建设项目取消补助计划。


(二)商品猪育肥户:鼓励担保公司和种猪养殖场为农户担保贷款。省级财政对2016年5月1日至项目通过验收时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垦和森工系统建设的养殖场)用于新建商品猪育肥场土建和设备发生的贷款给予贴息。种猪养殖场和商品猪育肥场项目全部通过验收后,对商品猪育肥场发生的贷款给予贴息。


六、运行程序


(一)市、县畜牧兽医部门按要求组织本辖区内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市(县)政府由分管市(县)长牵头组织畜牧等部门共同负责本区域内项目的审核和公示工作。


1、种猪养殖场补贴: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编制种猪养殖场和商品猪育肥户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并分别附相关申报材料。同一企业按照扶持对象标准可以申报若干个子项目。同一项目跨市、县实施的,有关市、县负责本区域内项目实施方案及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项目实施方案原则上要委托具有农林行业乙级以上设计资质单位编制,并达到相应深度。所附申报材料为种猪养殖场与农户签订的代养协议,种猪养殖场和商品猪育肥户的工商营业执照、项目的立项批复或备案文件、项目环评批复文件、项目建设用地批复文件,以及市、县畜牧兽医部门审核盖章的《项目总平面图》、开工时间和代养协议真实性证明材料。


2、商品猪育肥户贴息:商品猪育肥户需提供与存栏基础母猪5000头以上种猪养殖场签订的代养协议、与银行签订的项目贷款合同及担保(抵押)书、银行贷款凭证、缴息单据、贷款业务发生时的银行对账单(以上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以及市、县畜牧部门出具的开工时间和代养协议真实性证明材料。


(二)对符合申报标准并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各地以正式文件上报省畜牧兽医局。


1、种猪养殖场补贴:由各市、县级人民政府以每一个申报项目为单位行文上报,并附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附件3)、种猪养殖场和商品猪育肥户的实施方案。对跨市、县的项目,由总公司所在市、县人民政府牵头统一行文上报,并附跨市、县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附件4),各市、县的政府申报文件、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附件3)和项目实施方案。


2、商品猪育肥户贴息:由市、县畜牧兽医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畜牧兽医局,并附贷款贴息申报材料和商品猪育肥户贷款贴息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附件5)。


(三)省畜牧兽医局负责种猪养殖场补贴项目申报材料的复核和商品猪育肥户贴息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省财政厅根据省畜牧兽医局认定结果,报请省政府批准后下达补助计划和贴息资金。


1、种猪养殖场补贴:省畜牧兽医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复核并抄报省财政厅备案。根据市、县上报意见和资金额度,结合全省畜牧业发展实际确定拟扶持项目,报省政府同意后下达补助计划。


2、商品猪育肥户贴息:省畜牧兽医局负责对各地上报的贷款贴息材料进行审核,省财政厅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审核认定结果,报请省政府批准后下达贴息资金。


(四)各市、县组织建设主体按标准自行开工建设,,定期上报进度。


(五)种猪养殖场项目竣工后,由市、县畜牧兽医局负责本区域内项目的验收工作。对跨市、县项目,每个市、县的项目全部通过验收后,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项目申报单位所在市、县人民政府行文报省畜牧兽医局复核,省财政厅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复核认定结果报请省政府批准后拨付补助资金。


(六)省畜牧兽医局负责开展项目督导检查和验收结果的抽查。


(七)各市、县畜牧兽医局负责督导获得补助的养殖场按建设目标尽快达产达效,各市、。


七、有关要求


▌➤1、广泛开展政策宣传


各地要充分利用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扶持政策,按照公开、公正、公平、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项目申报。


▌➤2、项目审核和公示


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养殖基地项目申报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审核工作,实地查验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并重点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要对种猪养殖场与农户签订的代养协议真实性负责,坚决杜绝签订虚假协议套取补贴资金行为。各市、县要对种猪养殖场建设项目按一定规则进行排序,排序将作为省级确定拟扶持项目的重要依据。各市、县在项目审核结束后,在当地主要媒体对拟申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确认无争议的项目方可上报。


▌➤3、强化粪污处理


项目单位在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上,要做到思路明确、布局合理、符合规定要求。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上,要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配套落实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把有机肥生产同农作物种植紧密结合,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对项目单位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探索、推广先进的适合本地实际的处理技术和处理模式,鼓励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实现处理有设施、利用有渠道,促进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绿色发展。纳入补助范围的项目不可同时享受“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补助资金”。


▌➤4、创新营销模式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地要强化整体性营销和“互联网+”等新营销方式,全面考虑营销与市场衔接问题,高度重视基于互联网的全生产过程展示性营销,开展畜产品“点对点”营销和定制营销。


▌➤5、引导发展精深加工


各地要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在做大养殖规模的同时,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产业升级,拉动就业,促进增收。


▌➤6、科学合理布局


各地要注重整个产业链各环节之间的合理有效连接,通盘考虑饲料生产、粪污消纳、屠宰加工、冷链仓储、物流等合理布局,注意解决冷链运输等薄弱环节。


▌➤7、


,建立项目组织实施全过程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切实明确权责。所有申报项目必须合法合规,对弄虚作假、把关不严、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和部门的责任。


八、上报时间及方式


种猪养殖场补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商品猪育肥户贴息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种猪养殖场项目通过验收后一周内。种猪养殖场项目和商品猪育肥户贴息项目申报材料要以正式文件报送省畜牧兽医局3份(计划财务处2份、畜牧处1份)。本次项目申报实行纸质文件与网上填报并行方式。各地登录省畜牧兽医局政务网首页下方的“省畜牧项目管理系统”,填报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附件3)和商品猪育肥户贷款贴息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附件5),并通过“省畜牧项目管理系统”打印出含“打印生效”水印标志的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上报,上报的附件3和附件5无“打印生效”水印标志的不予受理。种猪养殖场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电子版一并发送hljsxmsyj@163.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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