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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药食同源物质最全名单(将增加这9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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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委正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调整食药物质目录,拟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再增补一批物质。本轮增补主要结合我国传统饮食习惯,综合考虑地方需求,同时参考相关国际管理经验,拟将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天麻、山茱萸、杜仲叶等9种物质按照食药物质管理。 

相关技术解读材料

 

党参在《中国药典》(2015版)收载,为桔梗科植物党参(Codonopsispilosula (Franch.) Nannf.)、素花党参(Codonopsis pilosulaNannf. var. modesta (Nannf.) L.T.Shen)和川党参(Codonopsis tangshen Oliv.)的干燥根。党参在山西省、甘肃省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煲汤、煮粥、蒸米饭、煮菜、火锅用料、泡酒、制作党参脯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肉苁蓉在《中国药典》(2015版)收载,肉苁蓉(荒漠)为列当科植物肉苁蓉(Cistanche deserticola Y.C.Ma)的带鳞叶肉质茎。在内蒙古自治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炖肉、炒菜、泡茶、泡酒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铁皮石斛在《中国药典》(2015版)收载,为兰科植物铁皮石斛(Dendrobium officinale Kimura et Migo)的茎。铁皮石斛在云南省和浙江省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即食、煲汤、做菜、榨汁、泡茶、泡酒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西洋参在《中国药典》(2015版)收载,为五加科植物西洋参(Panaxquinquefolium L.)的干燥根。西洋参在山东省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切片泡水饮用、加工成细粉添入粥中食用、煲汤或直接烹制各种菜肴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黄芪在《中国药典》(2015版)收载,为豆科植物膜荚黄芪(Astragalus membranaceus (Fisch.)Bge)和蒙古黄芪(Astragalusmembranaceus (Fisch.) Bge.var. mongholicus (Bge.) Hsiao)的干燥根。黄芪在山西省和甘肃省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炖汤、炖肉、煮粥、蒸米饭、煮菜、加入火锅中直接食用,或用于泡酒、泡水、混合蜂蜜食用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灵芝在《中国药典》(2015版)收载,为多孔菌科真菌赤芝(Ganoderma lucidum(Leyss. ex Fr.)Karst.)和紫芝(Ganoderma sinense Zhao, Xu et Zhang)的干燥子实体。灵芝在安徽省与山东省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煲汤、泡茶、泡酒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天麻在《中国药典》(2015版)收载,为兰科植物天麻(Gastrodiaelata B1.)的块茎。天麻在贵州省和云南省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炖肉、炖鸡、素炒、加入火锅、天麻泡蜂蜜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山茱萸在《中国药典》(2015版)收载,为山茱萸科植物山茱萸(Cornus officinalis Sieb.et Zucc.)的成熟果肉。山茱萸在陕西省和河南省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煲汤、做菜或制作果酒、保健醋、果汁、蜜饯果脯、糕、果冻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杜仲叶在《中国药典》(2015版)收载,为杜仲科植物杜仲(Eucommiaulmoides Oliv.)的叶片。杜仲叶在湖南省和河南省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杜仲嫩叶做菜、煮粥、杜仲茶或用杜仲叶汁做面条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经安全性评估认为,上述9种物质按照传统习惯使用是安全的。鉴于上述物质均具有药用功效,建议食用时按照传统习惯和公示信息使用。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序号

名称

1

藿香

2

覆盆子

3

薤白

4

薏苡仁

5

薄荷

6

橘皮

7

蝮蛇

8

鲜芦根

9

槐米

10

鲜白茅根

11

酸枣仁

12

榧子

13

蜂蜜

14

蒲公英

15

槐花

16

黑胡椒

17

黑芝麻

18

葛根

19

紫苏籽

20

紫苏

21

黄精

22

黄芥子

23

菊苣

24

菊花

25

淡豆豉

26

淡竹叶

27

高良姜

28

莲子

29

莱菔子

30

荷叶

31

益智仁

32

桔梗

33

桔红

34

桑椹

35

香薷

36

香橼

37

桃仁

38

茯苓

39

胖大海

40

砂仁

41

栀子

42

枸杞子

43

枳椇子

44

姜(生姜、干姜)

45

鱼腥草

46

青果

47

金银花

48

郁李仁

49

罗汉果

50

枣(大枣、酸枣、黑枣)

51

昆布

52

麦芽

53

鸡内金

54

阿胶

55

赤小豆

56

花椒

57

芡实

58

桑叶

59

牡蛎

60

沙棘

61

杏仁(甜、苦)

62

佛手

63

余甘子

64

肉桂

65

肉豆蔻

66

百合

67

决明子

68

龙眼肉(桂圆)

69

白扁豆花

70

白扁豆

71

白果

72

白芷

73

甘草

74

玉竹

75

代代花

76

火麻仁

77

木瓜

78

乌梅

79

乌梢蛇

80

马齿苋

81

山楂

82

山药

83

小蓟

84

小茴香

85

刀豆

86

八角茴香

87

丁香


新增中药材物质(征求意见稿)

以下为

序号

物质名称

使用部分

备注

1

人参

根和根茎

为5年及5年以下人工种植的人参;食用量≤3克/天;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

2

山银花

花蕾或带初开的花


3

芫荽

果实、种子


4

玫瑰花

花蕾


5

 

6

松花粉

干燥花粉


7

粉葛


8

布渣叶

仅作为凉茶饮料原料;使用量≤15克/天

9

夏枯草

果穗

仅作为凉茶饮料原料;使用量≤9克/天

10

当归

仅限用于香辛料;使用量≤3克/天

11

山奈

根茎

仅作为调味品使用;使用量≤6克/天;在调味品中标示“根、茎”

12

西红花

柱头

仅作为调味品使用;使用量≤1克/天;在调味品中也称“藏红花”

13

草果

果实

仅作为调味品使用;使用量≤3克/天

14

姜黄

根茎

仅作为调味品使用;使用量≤3克/天;在调味品中标示“根、茎”

15

荜茇

果实或成熟果穗


来源:食药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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